揭费尔马自称的“奇妙证明”之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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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的一位朋友,打算用笔名(尚未拟定)发表文章。我虽不赞 同,现在也只好称他为X君。X君者,非谓乌有其人,以其姓氏之汉 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为X故也。与X君相识的曲折过程就不提了。 此前他不时来我处,往往带来当今达到痴迷程度的数学爱好者 的故事。如象: 兰州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化验员; 四川有位研究费尔马大定理的烧饼师傅;无独有偶, 还有一位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包子师傅; 黑龙江的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宋家父子,于2002年进京赶国际 数学家大会;等等。 遗憾的是,这些故事都不见下文。 我想如果对这些着迷者加以引导,该能形成多么巨大的数学研 究力量啊! 我不禁自问,他们为何如疯似狂地搞数学研究? 为名乎?不大像。 烧饼李绝不会想在他的称呼前冠上“费尔马大定理解答者”。 河北的赶国际数学家大会的李文义老先生说得动情“我曾经把 研究成果给过好多专家,但都没有回音,其实即使能有人告诉我错 在哪里也好啊!” [见《京华时报》2002/8/21A04版。] 请听这话里有丁点儿“为名”的意思吗?这些数学爱好者可能 不识“名”为物。 贪利乎?也不大像。Wolfskehl奖金已有得主;2002年沸沸扬扬 一时的Apostolos Doxidis的哥德巴赫猜想竞赛奖(100万美圆)只 有英、美合法居民可以获得(我尚不知那位英、美合法居民得到此 奖)。 我们的数学爱好者即使证明了1+1=1或2=1+1,分文也不会得到, 试问有何利可图。好奇乎?更不大像。说到好奇心,更不能解释何 以数学爱好者狂热地搞数学研究。 天地之间的奇异多得很,为何独钟数学难题? 我认为不是受好奇心的驱使,而是对真理的追求;也由于解数 学难题是可望又可及的事。李白不是说过“天生我才必有用……” 吗? 数学爱好者既然行有余力,就想多作点有意义的事,不辜负今 生此行。 一切事情中,唯解数学难题,成本低,要求的条件低——不需 观测、不要实验,一笔在握、一纸铺案,就足矣。 数学大师陈省身在“首届中国少年数学论坛”上说过:“…… 数学成就是民族地位的标志。……数学也是简单的。它是只要用一 枝笔就可以进行个人工作…”。 [见《京华时报》2002/8/22A05版。] 当然,也要投点资,要进行学习;不然,“思而不学则殆”。 可以说,数学爱好者不为名;不贪利;并非好奇,而在苦苦追 求真理。这是我的见解;至于X君向我道及数学爱好者的故事时, 心中作何想,不得而知。 但他表示过,他不同意挥霍时间,他说“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, 还能活多久,该让我作完要作的事吧。” X君也有一台还不太差的个人计算机。他只把它当打字机和字 典使用;但是他不上网。据说,这是因为一怕浪费时间;二怕一旦 病毒入侵,自己处理不了,请人帮忙维护,太麻烦人家。 有时他请我替他在网上搜索点什么:例如当今费尔马大定理的 论证情况——原来他也在研究费尔马大定理。他说,必需知道进展 情况,避免与他人作重复工作。 可是,他的研究是另辟蹊径的。他不是想随意提出一个对费尔 马大定理的证明方法,而是要探索那个费尔马所说的、书页之边容 不下的对费尔马大定理的奇妙证明。 据他讲:对费尔马大定理的证明,长篇大论的、短小精干的都 有了,再来些大众化的也很有意义; 我们的数学爱好者,不若知难而进,强登珠峰,勇揭费尔马自 称的那个奇妙证明之谜,作点新贡献,这对数学的发展,甚至对促 进其他科学、技术的发展,或许意义更大; 求证费尔马大定理,数学家们用了三百多年的时间,寻找费尔 马的那个奇妙证明确实是谈何容易; 但是,无的放矢则无把可中,有的放矢,或许不偏不倚打个正 着;我们早已注意到奇妙证明之谜的“谜底”在那儿了。 对于“谜底”何在,X君非常推重Harold M. Edwards教授的工 作。X君介绍说:Edwards教授在他的著作“Fermat’s Last Theorem” (以下简称“FLT”)中说,他满有理由相信,费尔马是知晓将无限下 降法和构建勾股数结合起来便当些地证明n=4时的费尔马大定理的 (参阅“FLT”p14); Edwards教授还说,费尔马以创用无限下降法自豪,他总结其生 平在数论中的发现时,曾说他的一切证明用的都是该法 (参阅“FLT”p8)。 X君因此认为:费尔马有可能 <一>用这种结合方法, <二>单独用勾股数法或 <三>单独用无限下降法证明n=奇素数时的费尔马大定理。 X君说:这三者就是Edwards教授为我们猜费尔马奇妙证明之谜圈 定的谜底的隐藏之处。 既知谜底的隐藏之处,那么就大胆地猜吧。 X君正是这样的人。他用上面说的三种方法各得到一个证明。 他开玩笑地说:“猜对猜错并无关系,我能自圆其说就可以了。反 正费尔马没有说,他的奇妙证明是正确无误的。反之,我们可以怀疑他 的奇妙证明的正确性。因为,从他在页边写下关于奇妙证明的话后,直 到他辞世的三十年间,再没向他人提及;而按他的习惯,对他的成果是 要一再与人说道的 (参阅“FLT”p2)。 如果我的证明是正确的,则表明猜费尔马的奇妙证明有可能存在。 如果我的证明不是正确的,那我可不敢下什么结论。反正能人有 的是,来日方长,终必水落石出。我不过抛砖引玉而已。” X君想先公布他的单独用无限下降法的证明,他说: 一因费尔马说过他的一切证明用的都是该法, 二因该证明疑难最多,趁我一息尚存,“……有人告诉我错在哪 里也好啊”! 三因该法容易给人误导,有“砖”在先,可避免绊倒。 在什么地方公布,确实叫人犯难。 我对他说,我支持你的工作。他说,是否先请一位大师看看。 于是通过我的电子信箱(他不上网,屡次申请的信箱皆注销了), 向心中向往已久的那位大师发了一件恭恭敬敬的信,询问能否 看看初稿。果如所料,没有回答。X君说:看非数学专业人士写的关 于数学的文章,太费神了,应该不理睬;不过,不及河北的李老失望, 因为“我未曾把研究成果给过好多专家”。 我建议他找一个刊物发表。这触动他的伤感之情。他说:要有两 位教授推荐,刊物出版社才可能接受稿件、进行审查;我认识的数学 方面的教授们早离我而去了。 我说:在网上发表吧。他不赞成,因为网上传播可能失真,阅读 起来叫人心烦。 此前一年,他总把《用无限下降法试证明费尔马大定理》的中、 英文更新稿各送我一份,并写上“敬请指正,并存念”。 我想“指正”不可能,“存念”是真情。他知道,中学生对之 有发言权的文章,我当然能看得懂;但他知道,我有当务之急,无法 脱身。最近两个月,他对稿件又更新两次了;但是没有送我更新稿。 他告诉我,原因是打印机的墨盒,和他一样地老朽了,无法更新;要 留几滴墨水,打印最终的定稿。 我问,《用无限下降法试证明费尔马大定理》到底怎样处理呢? 他说:走着瞧吧;只要我们的数学爱好者知道有砖坯在先, 知道“奇妙证明”之谜是可能揭露的,这就是我们的贡献;如有同 好在我之先揭露费尔马自称的“奇妙证明”之谜,则更是可喜可贺。 最后,我祝愿我们的数学爱好者,箭箭中的。
周良 /编 2008.3.1 黄河之滨 网站 : http://hhstone.vip.sina.com http://www.hhstone.com